关于工业化学品清单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ບັນຊີເຄມີອຸດສາຫະກຳ
Agreement on the List of Industrial Chemicals
简介
本协议由工业贸易部颁布,细化落实《化学品管理法》第9条和第64条,规定工业化学品清单——即划分为4类的危险化学品清单,明确清单表格、更新办法、混合物或合成物的类别认定及实施等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协议旨在细化落实2016年11月10日第07/国会号《化学品管理法》第9条和第64条而颁布。
第2条
工业化学品清单。工业化学品清单,是指依据《化学品管理法》第9条规定划分为4类的危险化学品清单,涵盖在加工工业、手工业、能源、矿产、教育和贸易等领域中生产、进口、出口、持有和使用的化学品。
第3条
若化合物或混合物中含有本协议所附工业化学品清单中列明的任何化学品,则应以清单中危险性最高的化学品为准,以确定该化合物或混合物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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