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业法
ກົດໝາຍວ່າດ້ວຍ ຫັດຖະກຳ
Handicraft Law
简介
本法规定手工业活动的管理与发展,明确手工业及手工业产品的基本特征,适用于从事相关生产与经营的主体,旨在促进传统技艺传承与产业规范。
条文
第1条
第1条 宗旨
手工业法规定关于手工业工作的管理、促进与发展的原则、制度和措施,以使该项工作的组织与活动得以发展,将手工业产品打造成高质量商品,旨在创造就业岗位、为各民族人民增加收入,同时保护具有艺术、文化和经济价值、自古传承下来的祖传技艺与手工技艺,使其永续长存。
第2条
第2条 手工业
手工业,是一个重要经济部门的生产过程,主要运用人的熟练技能与智慧,以创造出工艺精美、具有高度艺术文化与经济价值并具有独特性的产品。
第3条
第3条 手工业产品的基本特征
手工业产品的基本特征如下:
1. 以人力劳动为主,并可使用一定数量的机器辅助劳动;
2. 具有高度的艺术、文化和经济价值;
3. 具有独特性;
4. 既供使用又作为商品生产;
5. 具有民族、地方和各民族的特色;
6. 具有各时代、各时期的历史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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